阿里巴巴移動事業群將發布網絡文學新業務“阿里文學”。阿里文學主要負責的業務將以內容生產、合作引入以及版權產業鏈的雙向衍生為主。
從目前的架構來看,阿里文學隸屬以UC優視為基礎組建的阿里巴巴移動事業群。據了解,阿里文學將獲得阿里旗下UC書城、書旗小說、淘寶閱讀等入口資源支持,其中UC瀏覽器作為移動承載端,其日活躍用戶已經突破1億,書旗小說在移動閱讀類App中也是排名前三的應用。
在4月29日GMIC2015大會上,阿里巴巴移動事業群總裁俞永福將宣布新戰略,屆時或將公布更多關于阿里文學相關信息。
入局:阿里文學直指IP資源
今年3月16日,騰訊文學和盛大文學合并成立了的全新公司“閱文集團”,也意味著此前在網絡文學領域騰訊、百度、盛大文學三足鼎立的局面將發生本質變化。
不過,業內也有觀點認為,雖然閱文集團獲得了領先的地位,但是網絡文學的市場足夠的大,騰訊不可能壟斷內容產業。并且一家獨大的話,對于網絡作家而言也并非是好事。
據新浪科技了解,在內容布局上,目前阿里文學已經和天下書盟、微博有書等達成戰略合作關系。在網絡文學最重要的IP的衍生渠道和方式上,阿里巴巴集團和阿里投資以及阿里控股的伙伴公司的下游版權衍生渠道十分豐富,在影視改編支持上,阿里文學可與阿里影業、光線傳媒、華誼兄弟等公司達成合作關系,游戲改編資源則包括手機網游聯運平臺九游等。
或推開放共享策略
在網絡文學PC原創網站時代,即盛大文學一家獨大的時期,網絡作家對連載平臺的選擇空間其實并不大,主要收入也來源于電子訂閱稿費,還包括少量的實體出版收入。
這幾年隨著網絡文學作品在公眾媒體面前的曝光度持續增加,除了動漫、影視劇等借助互聯網的傳播效應越來越火外,各種跟互聯網特別是移動互聯網相關的大眾娛樂形式如手機游戲、網絡劇等也在不斷興起。
正所謂“千金易得,IP難求”,對好故事、好劇本、好腳本的渴求,使得網絡作品的IP衍生得以創造出更多價值,成為了眾多娛樂資本眼中的“香餑餑”。
不過網站平臺與網絡作家在作品版權歸屬和收益分配上也存有不小的爭議。網站平臺希望竭力從合約上長期控制作者,甚至希望從作者身上賺取更大的版權收益;而大部分作家自主意識卻開始覺醒,希望獲得平臺方更公平的對待,更希望能夠參與甚至掌控自己“心頭肉”的衍生進程,最終獲得更大的收益。
據新浪科技了解,阿里文學將在內容合作上采取開放和務實的策略,不強調絕對控制版權,提倡版權共享,不要求掌控IP產業鏈的所有環節,愿意拿出資源與合作伙伴共享收益,而不論其合作伙伴是來自于一個人,還是某家公司。
另一方面,網民的碎片化閱讀需求更加強烈,更愿意為移動終端上的精彩內容付費。在百度發布的首部網絡文學白皮書中,移動閱讀端的搜索指數占比已經超過80%。用戶網絡文學消費在往移動端轉移的趨勢非常明顯,并還在持續增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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