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證監會表態將對通過互聯網開展股權融資中介活動的機構平臺(以下簡稱“股權融資平臺”)進行專項檢查,而目前股權眾籌平臺常見的模式均被證監會認定為不屬于“股權眾籌融資”的范疇,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了股權眾籌平臺與新三板的對接。也意味著,新三板公司從股權眾籌平臺獲得融資的這條渠道將發生很大變數。
新三板將成“私募股權融資”
以此前股權眾籌對接新三板的實例來看,一些平臺投資是將非特定投資人的份額打包成“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然后再投向新三板的項目。
而近日證監會對股權眾籌“公與私”的界定將影響股權眾籌與新三板結合的生態圈,股權眾籌平臺對接新三板的項目也正式被劃入“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的范疇,新三板公司從股權眾籌獲得融資的這條渠道將發生很大變數。
上周五(8月7日)證監會發布的內容中,最重要的一點便是監管層首次明確了“股權眾籌”和“私募股權眾籌”的區別。
根據新聞發言人鄧舸的表述,證監會對股權眾籌的定義為:股權眾籌融資主要是指通過互聯網形式進行公開小額股權融資的活動。
他表示,一些市場機構開展的冠以“股權眾籌”名義的活動,是通過互聯網形式進行的非公開股權融資或私募股權投資等基金籌集行為,不屬于《指導意見》規定的股權眾籌融資范圍。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規定,未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不得超過200人,非公開發行證券不得采用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
事實上,證監會的一系列表態將股權眾籌與私募股權眾籌明確地進行了區分。與此同時,此次專項行動主要針對的便是,利用“股權眾籌”平臺來進行“私募股權眾籌”的行為。記者了解到,此次專項行動的檢查對象包括但不限于以“私募股權眾籌”、“股權眾籌”、“眾籌”名義開展股權融資活動的平臺。
記者從監管層處獲悉,通過互聯網進行非公開股權融資的監管規定,證監會另外在研究制定當中。這也再次證明股權眾籌的監管并不包含針對非公開股權融資的內容。
實際上據記者了解,此前股權眾籌處于監管真空,很多平臺在公開與非公開之間模糊不清頻頻踩線。
降門檻渠道關閉
今年2月11日,華人天地(830398)發布定增案,其中出現了深圳市眾投一邦投資企業(有限合伙)(下稱眾投一邦),該有限合伙的私募基金正是股權眾籌平臺眾投邦為參與華人天地股權融資而設立的項目制企業,這也是股權眾籌平臺第一次參與已掛牌新三板企業的定增。而事實上,眾投幫參與的便是新三板企業的非公開發行。
眾投邦的創新也讓眾多股權眾籌平臺發現了新三板這塊新大陸,一時間各家股權眾籌網站上都能看到擬掛牌新三板企業的股權轉讓。
另外,股權眾籌平臺參與新三板投資的模式也與PE機構相類似。
例如,眾投一邦執行事務合伙人為深圳市國富金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國富金源”)。國富金源作為主投方成立有限合伙企業管理眾籌募集資金,同時負責對眾籌企業進行盡調等工作。
用私募基金的方式理解,國富金源便是GP,而眾多參與眾籌的投資者便是LP。華人天地的案例中,公司通過股權眾籌平臺眾投邦進行股權融資,預融資總額為1200萬元,最后獲投資1304萬元。這其中,作為GP出現的國富金源領投120萬元,余下的資金全部來自于個人投資者。
這一點也符合證監會認定的不在股權眾籌融資范圍內、通過互聯網形式進行非公開股權融資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募集行為。
實際上,股權眾籌平臺的出現一度讓新三板500萬元的投資門檻一下子下降到了10萬元,個別激進的平臺甚至將這一門檻降到了1萬元。
事實上,早在2014年12月,證券業協會就已經公布《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相對明確地劃定了私募股權融資的范疇,并對其業務的開展提出相應的規范要求。其中設定“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200人;合格投資者的標準要求金融資產不低于300萬元或最近3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萬元”。
記者與各家股權眾籌平臺交流,它們皆表示,鑒于目前的監管形勢,與新三板對接的項目將嚴格按照此前《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的要求來進行。
股權眾籌平臺天使客的創始人石俊便表示,自己的平臺將倡導小額融資,并且嚴格將每個項目的股東人數控制在50人以內。
也就是說,此前股權眾籌平臺宣傳的“降低新三板投資門檻”已無法兌現。
“實際上,股權眾籌平臺沒有這個優勢之后,對于有能力的投資者來說,更愿意選擇基金公司或者實力雄厚的私募機構的產品,而不是股權眾籌平臺。另外,公募基金專戶產品的門檻也僅僅是100萬,這相較私募股權眾籌規定的300萬金融資產的門檻還低一些。”北京地區一位新三板投資者對記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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