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破解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支持企業做大做強。
據悉,“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資金”對申請到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境外上市以及新三板掛牌的企業分段補貼,對申請到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上市的企業一次性補貼。
對選擇在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境外上市的企業、已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并與中介機構(含主辦券商、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下同)簽訂推進企業上市協議的,高新區將給予企業10萬元補貼,企業進入上市輔導階段給予10萬元補貼,企業材料申報中國證監會階段給予20萬元補貼,發審會審核通過并掛牌上市的給予60萬元補貼。
對選擇在新三板市場掛牌上市的企業,在完成股份制改造后,給予企業10萬元補貼;企業申報資料通過主辦券商內核,中國證券管理部門正式受理掛牌備案材料的,給予企業10萬元補貼;企業在新三板市場正式掛牌上市后,給予企業30萬元補貼。
對選擇在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的企業,掛牌完成后,分別一次性給予30萬元補貼(普通板)和10萬元補貼(科技板)。其中,由宜昌文交所推薦企業到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的,企業掛牌完成后,高新區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將企業的補貼資金直接支付給宜昌文交所。
宜昌高新區鼓勵新三板和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企業申請轉到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企業在成功轉板后,可按照補差的方式享受本辦法相應的政策支持,最高額度不超過100萬元。企業異地“買殼”上市后將其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遷入高新區的,該區給予補貼100萬元。
凡是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均可享受實施辦法規定的有關補貼政策:企業的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地在高新區;企業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已進入掛牌或上市的輔導期;在新三板掛牌;在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通過IPO方式在境內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通過與合作方捆綁組合在境內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且高新區企業是上市公司中占股份比例20%以上的第一大股東;企業異地“買殼”上市并且將其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地遷入高新區;企業赴境外上市。
宜昌高新區《進一步鼓勵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加快發展實施辦法》還規定,高新區企業在改制上市過程中的不同階段,可以分別申請相應的補貼。企業應當在階段工作完成后的3個月內提出申請,每家企業每項補貼不得重復享受。享受實施辦法規定的補貼資金后,企業在三年內遷出高新區的,應全額退還所獲得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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