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已有一家網上銷售企業因為逃稅被起訴
網店的避稅經
沙拉在淘寶網上有自己的網店,主要的業務是代購國外的產品。
“比如,國外的網站上,名品鞋一些比較小的尺碼會出現3折甚至1折的情況,但是,這些比較小的號碼,恰好是中國市場最需要的。”沙拉介紹,“這個時候,我觀察到,商場里面這些鞋是按照原價賣的。這樣,我的商機就出現了。”
沙拉通過良好的英語,與國外賣家進行溝通,在足不出戶的情況下,把鞋買進國內。他也面臨著成本核算的問題:“國外的賣家把鞋寄給我,海關會根據產品清單進行收稅。”
海關根據不同的產品征稅的金額并不相同,“綜合下來,基本上2000元人民幣的產品,需要納稅100多元。”沙拉介紹,“此外運費還有近300元。”
這樣核算下來,“我的成本還是比較高的。”
這時,沙拉與國外的賣家協商,“協商決定,當我所采購的產品超過5雙時,由對方承擔郵寄費用。”
與此同時,沙拉也與國際快遞公司進行溝通,“我在保證成為他們的長期客戶的情況下,他們負責‘技巧’性地填寫保稅單,把關稅降低或者變為零。”
在一番“開源節流”后,沙拉的代購利潤可以接近50%。在個人所得稅方面,沙拉不再付出。
網店有納稅的義務
現在,讓沙拉有點惴惴不安的是,網店納稅的問題開始被呼吁起來。
就在不久前,上海市普陀區國稅局稅務核定,上海一家公司在互聯網上經營嬰兒用品過程中,為偷逃國家稅款,采用不開具發票、不記賬的方式,不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共少繳增值稅人民幣111362.69元,少繳比例為100%。
最后該企業法人代表被判有罪,并處以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他所在公司以及個人被分別處以10萬元及6萬元罰款。
此外,商務部公布了《關于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網上交易者應經工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注冊批準。
“現在看來,真正存在稅務弊端的多數是C2C交易模式,因為假如消費者不提出索要發票,那么賣家肯定不會納稅。”進出口交易網站中國制造網咨詢師劉濟東表示,“C2C交易的網店,通常不會在工商進行注冊,那么他們便處于稅務部門管理的盲點之中。”
劉濟東向記者解讀當前的政策,“按照中國的法律規定,私下轉讓是不需要付費的,但是,現在網絡上個人網店交易已經形成了交易事實的存在,只要交易事實存在,就一定要納稅。”
同時,一旦網店業主在工商注冊后,便必須要辦理稅務部門注冊手續。“即便沒有在工商注冊,只要交易事實存在,就一定要納稅。” 劉濟東認為,按照這一觀點,個人網店普遍處于一種漏稅的狀態。
而B2C或者B2B模式經營的企業,“大家在網上認識后,還是要現場看貨,其流程和網下交易一樣,不存在太多的監管問題。”劉表示,現在商務部規定,網上交易者應經工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注冊批準,“這表明中國的政策將會日趨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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