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何建華報道
讓消費者吃上放心食品
今年5月底以來,福州市晉安區工商局在轄區沃爾瑪、家樂福等大型生鮮超市制定了《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在超市顯著位置設立了“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專區”。那么,這種做法是否適合在國內各地超市推廣呢?能否得到消費者和商家的認同呢?
“這樣做一來可以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二來可以對保質期食品進行監督,值得推廣?!?月30日,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武高漢對《中國產經新聞》記者表示。
事實上,在食品超市、農貿市場等地設立“臨近保質期食品專柜”,也得到了超市業主和社會各界的普遍歡迎。
“在食品超市、農貿市場等設立臨近保質期食品專柜,可以把它和正常食品區別開來進行集中銷售,方便了消費者?!奔易”本┝飿虮崩锏耐醮髬尡硎?。
?。对拢常叭铡吨袊a經新聞》記者在北京崇文區家樂福超市、北京易初蓮花六里橋超市等隨機采訪了一些消費者后發現,眾多消費者贊同這種做法,認為可以復制到北京來。
“超市自制面包,冷鮮的豬肉、雞肉,加工的熟食等,標簽上的日期讓人很難信服,大家都知道有風險,但也沒有辦法,設立臨近保質期食品專柜起碼可以讓人放心購買?!痹谝壮跎徎ǔ匈徺I東西的李小姐說。
在豐臺區政府工作的盧先生表示,其實保質期過半,并不是過期,商家完全可以將“新近上市”和“臨界商品”分開來放。明示消費者后,消費者很可能是更鐘情于這些打折或有贈品的“臨界商品”。
那么,目前超市對臨界食品是如何處理的呢?“其實北京的很多超市和商廈都有對臨近保質期食品的處理流程,我們超市對臨近保質期三個月的食品要進行登記期檢;對臨近保質期兩個月的食品進行變價處理;對臨近保質期一個月的食品要進行下架退貨處理,而對于到期食品我們都要當場銷毀。此外,我們有打折專區,專門處理到期商品,但沒有設立臨近保質期食品專柜?!币壮跎徎ǔ匈|量部經理方薇對《中國產經新聞》記者表示。
此外,方薇認為,實際上設立“臨近保質期食品專柜”,不會增加超市成本,品牌加盟者也愿意。
對此,北京金韜律師事務所何京輝律師表示,在超市設立“臨近保質期食品專柜”,實際上就是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這是一項行之有效的食品質量監督機制,不僅有效杜絕了不合格食品混跡市場,也有力地保障了人們的消費安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是應該長期堅持的,它也符合新施行的《食品安全衛生法》的要求,應該提倡。
武高漢認為,目前,過期、變質食品二次包裝上市是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主要源頭之一。近年來,有不少消費者反映買到距離保質期限僅幾天的食品,因為購買的時候沒有注意查看保質時間,導致產品變質無法食用,商家又以出售時食品未變質為由拒絕退換,嚴重侵害了消費者權益。在超市、農貿市場設立“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專區、專柜”,公示食品臨保期限,不僅可以對商廈流通環節有效地實時監控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還可以有效地保護消費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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