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blems of and suggestion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surance industry in Shenzhen
文 /胡 良
目前,深圳市保險業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問題:網點分布不均衡,關外機構產能較低,業務品質差異較大。
近幾年,深圳保險業加快了發展步伐,保險深度和密度不斷提升,保險服務經濟社會的能力和水平不斷增強。但各區保險機構分布和業務發展不均衡,值得關注。
截至2010年9月,全市共有12家法人機構、41家分公司、2家中心支公司和7家異地駐深營銷服務部,營業網點444個。前62家機構全部分布在關內,關外均為營業網點。從產、壽險公司的分布來看,24家產險分公司,5家在羅湖,19家在福田。15家壽險分公司,2家在羅湖,12家在福田,1家在南山。266家產險分公司以下機構中,40家在羅湖,73家在福田,18家在南山,7家在鹽田,61家在寶安,63家在龍崗,4家在光明新區。187家壽險分公司以下機構中,26家在羅湖,40家在福田,25家在南山,3家在鹽田,48家在寶安,42家在龍崗,3家在光明新區。
從總體情況看,截至2010年9月,羅湖區實現保費收入42.69億元,同比增長16.93%,占比(占全市保費收入的比重,下同)15.93%。福田區實現保費收入139.92億元,同比增長37.12%,占比52.22%;南山區實現保費收入18.97億元,同比增長29.15%,占比7.08%;鹽田區實現保費收入4.69億元,同比增長29.02%,占比1.75%;寶安區實現保費收入27.32億元,同比增長30.15%,占比10.20%;龍崗區實現保費收入31.93億元,同比增長52.62%,占比11.92%;光明新區實現保費收入2.43億元,同比增長-3.11%,占比0.91%。
從產、壽市場來看,產、壽險保費收入的一半多來自福田。產險保費收入占比最少的是光明新區,僅為0.75%;壽險保費收入占比最少的是鹽田和光明新區,均不到1個百分點。
存在的問題
目前,深圳市保險業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問題:
第一,網點分布不均衡。保險法人機構和分公司基本分布在羅湖和福田區,這對促進總部經濟發展具有積極作用。但網點分布較為不均衡。如寶安、龍崗網點密度僅為0.16個/平方公里、0.12個/平方公里,分別為福田網點密度的9%和7%;在人口分布上,1200萬的非戶籍人口,大部分居住在寶安、龍崗,這兩區機構網點的服務壓力也較重。特別是深圳關內關外一體化后,作為未來發展潛力巨大的關外,網點密度顯然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
第二,關外機構產能較低。寶安、龍崗的機構產能僅為福田機構產能的1/5、1/3,羅湖機構產能的2/5、1/2,說明關外機構絕對數較多,但機構生產能力較低。
第三,業務品質差異較大。從險種結構來看,羅湖、福田、南山三區各項業務發展較為均衡,業務品質較高,結構合理。而龍崗、寶安的保險業務相對較為單一、技術含量較低。比如在財產險方面,羅湖、福田、南山三區的車險占財產險的比重在六成左右,而鹽田、寶安、龍崗三區相應占比超過或接近八成。在壽險方面,關內經濟發展水平高,人群保險意識較強,人均壽險保費較高,而關外外來人口居多,承保的多為意外險,且保費較低。
建議
根據目前深圳保險業發展的現狀,我們建議從四個方面加強工作:
第一,結合我市產業帶發展規劃,積極引導和支持保險機構發展與當地主要產業相適應的保險業務,在更好服務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同時,不斷擴大保險的覆蓋面和滲透度。
第二,結合貫徹落實中國保監會和深圳市政府《關于深圳保險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的合作備忘錄》,積極爭取各區政府更多的運用商業保險解決城市建設和社會管理中的問題,鼓勵各區出臺相關政策措施,積極推動各項改革創新在各區先行試點。
第三,加強和改善金融基礎建設,為保險機構發展提供合適的環境。如目前關外的大部分職場屬于村集體或私人所有,獲取消防證明較為困難,影響了機構網點的審批,政府相關部門切實加以研究解決,滿足機構鋪設的基本要求。
第四,結合各區特點,大力加強保險社會宣傳。如在龍崗、寶安區,針對外來務工人員眾多的特點,支持保險業積極開展保險知識進工廠、進社區活動,正面宣傳保險的作用和效果,吸引更多的低收入群體參與商業保險,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提供更好的支持和服務。
(作者單位為深圳市保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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