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貝網訊 3月30日消息,新三板掛牌公司康樂藥業(832126)今日發布公告稱,因生產銷售的兩批復方對乙酰氨基酚片被檢查出不符合規定,被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沒款共計18.96萬元。
公告顯示,經臺州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康樂藥業生產銷售的復方對乙酰氨基酚片(批號:150801、160401),檢驗項目【崩解時限】不符合規定。
為此,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康樂藥業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給予行政處罰:沒收上述兩批未銷售及召回的復方對乙酰氨基酚片10647盒;沒收違法所得7.31萬元;罰款11.65萬元。
康樂藥業表示,上述罰款占公司凈利潤比例較低,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遭稱重大不利影響。
挖貝新三板研究院資料顯示,康樂藥業主要從事藥品研發、生產和銷售。2016年上半年康樂藥業營收2.1萬元,同比下滑4.5%;凈利潤為2066.8萬元,同比增長3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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