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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書行業規范化 從業資質單位名單發布一場整頓中國電子書產業無序發展的風暴已經襲來。繼10月新聞出版總署下發《關于發展電子書產業的意見》之后,本月4日,新聞出版總署正式對21家企業頒布“電子書業務資質名單”。新聞出版總署對電子書行業的監管猶如中國電子書產業的崛起一樣迅雷不及掩耳。而這背后則是主管部門對電子書整治的決心。
電子書業務資質“四分天下”
電子書產業的大佬們再次相聚一堂。11月4日,在中國出版業的最高主管部門——新聞出版總署,召開了“首批獲準電子書業務資質企業負責人座談會”。
雖然是座談會,參會“選手”可都算是重量級,包括了人民出版社、漢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盛大網絡發展有限公司等21家企業。這些企業涉及數字內容生產、內容發布及設備制造,覆蓋了電子書整條產業鏈,他們當天獲得了新聞出版總署認定的電子書業務資質。
該“電子書業務資質”分為4項,分別為電子書出版資質、電子書復制資質、電子書總發行資質、電子書進口資質。
參照不久前新聞出版總署出臺的《關于發展電子書產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此次發放的4種資質與《意見》一致,剛好對應電子書產業鏈上的內容原創、編輯加工、數字轉換、芯片植入、平臺投送、設備生產、市場銷售和進出口貿易等環節。
《意見》指出,“對從事電子書內容原創、編輯出版和電子書內容資源投送平臺運營業務的企業,作為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和互聯網出版單位進行審批和管理;對從事出版物內容的數字轉換、編輯加工、芯片植入的企業,作為電子出版物復制單位進行審批和管理;對從事電子書的總發行、批發、零售業務的銷售企業,作為電子出版物發行單位進行審批和管理;對從事電子書進口經營業務的企業,作為電子出版物進口單位進行審批和管理”。
明確資質意在各司其職
在此次頒布的“電子書業務資質名單”中記者發現,獲得電子書出版資質的4家單位全部是傳統內容出版商。獲得電子書復制資質的13家單位和電子書總發行資質的8家單位主要是以漢王、紐曼等為代表的電子書硬件廠商,獲準電子書進口資質的5家單位主要以中國圖書進出口(集團)總公司等傳統的內容商為主。
多數企業獲得一項資質,8家企業獲得兩項資質,只有中版集團數字傳媒有限公司獲得3項資質。業內人士指出,這一設置表明了新聞出版總署旨在讓企業各司其職。新聞出版總署信息中心(互聯網出版監測中心)副主任劉成勇表示,電子書業務資質的設立參考了傳統的出版流程,更像是按照光盤等電子出版物的特性來管理,與新聞出版總署按照書、光盤等介質管理的思路一脈相承。
據了解,電子書這一概念雖然早已有之,但是今年隨著漢王電子書的熱銷,電子書在短短的一年時間內已經成為效益增速最為亮眼的消費類電子產品。統計數字顯示,去年我國電子書出貨量達382萬臺,今年上半年出貨量占全球總量的21.4%,僅次于美國,全年預計可達910萬臺。去年,我國電子書收入已達1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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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時間,國內電子書市場已從最初僅有漢王等幾家品牌發展到目前盛大、文房、紐曼、華為、聯想等40多個品牌競相涉足電子書產業,如果再加上一些不知名的中小企業,總數可達上百家。市面上除了最常見的E-INK電子墨水屏的電子書外,還有采用TFT屏、反射式TFT屏、C-Paper屏、EC-paper屏等硬件的電子書。從價格方面來看,從三四百元的小品牌到三四千元的知名品牌不等。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電子書的“經濟效應”,帶動了更多的資金流入,而電子書產業發展也頻頻顯露問題。僅僅以電子書大佬——漢王為例,在公司經營電子書產業短短的一年多時間中頻頻受到質疑,譬如股價虛高、實際銷量與媒體宣傳存有過大偏差,并先后爆發過中華書局訴訟漢王侵犯版權等官司。
“中國的電子書產業是以技術、運營商為主導的產業。”中版集團數字傳媒有限公司總經理周錫培一語道出了國內電子書產業的癥結。他解釋道,“中國的數字出版和國外發展的軌跡不一樣,外國是傳統出版行業占據主導位置,中國則是傳統出版處在被動狀態,占據主動優勢的是技術運營商,如漢王、方正、中國移動等等,這些技術運營商利用他們自身的技術渠道優勢,不斷開拓市場。但是,他們又處于各自為政的狀態,每家出臺不同的格式標準、推行自己的一套游戲規則,而且總想通吃產業鏈,不但做電子書設備,同時也涉足電子書內容資源,總體說來,中國的電子書產業比較混亂”。
廣州金蟾軟件研發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長楊洪表示,這4項資質的設計很合理,因為電子書應該經過審查,不能因為它不是紙介質的載體而不經過審查。電子書在完成出版的環節后,要經過發行資格認證。一定要規范化、制度化,硬件和內容不能互相破壞對方的盈利機制。
電子書資質旨在整頓行業亂象
“今天是我國電子書產業一個里程碑式的日子。它標志著我國電子書產業從此不僅有了明確的發展方向、良好的前行路徑,而且標志著電子書產業大軍的排頭兵開啟征程。”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蔣建國在當天座談會上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動之情。他強調,“首批獲準電子書業務資質的企業,意味著要為電子書行業樹立標桿、做出榜樣,尤其是要在自主創新方面一馬當先、奔騰在前”。
在電子書業務資質頒布的同時,在某些業內人士眼中,也看到了另外4個字——行業洗牌。
早前的《意見》已經提出,未來幾年,新聞出版總署將通過積極制定電子書產業發展規劃、政策法規、相關標準及配套措施,促進內容、資金、技術、人才等資源的優化配置;提升自主創新能力、打造龍頭企業和知名品牌、強化市場監管、優化市場環境、推動電子書產業又好又快發展。在《意見》中,政府對電子書產業提出了“加快電子書標準制定”、“搭建電子書內容資源投送平臺”等9項重點任務,同時也規定了“加快電子書行業法規體系建設”、“制定電子書產業發展規劃”等6項保障措施。
此次電子書業務資質準入的制定,將大多數實力一般的企業從事電子書行業的愿望扼殺在搖籃之中。
一位電子書業內人士賈先生告訴記者,新聞出版總署評選的這些企業都是要具備一定實力。比如注冊資金2000萬元、年收入多少等等。對于實力不強的企業,獲得資質的可能性很小。如果資質能夠推行下來的話,將會對絕大多數沒有入選的小企業是一個打擊,現在算上山寨電子書,國內至少有上百個品牌,如果此次的政策能夠有力執行的話,行業洗牌或許將在不久之后上演。但是,新聞出版總署的電子書業務資質認證畢竟只是“一家之言”,該資質能否在后續的推行中強力執行,還需進一步關注。不過,他認為,目前來看,這些電子書產業大佬既然能夠共同獲得總署認證,至少會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內各司其職,技術商與內容商和平共處。
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孫壽山還特別強調,電子書企業的準入和退出是并舉的,取得業務資質并非一勞永逸,對于違法違規或不符合年度核驗條件的企業,完全有可能被取消資質。他指出,電子書須經依法設立的電子出版單位出版,并使用電子出版物專用中國標準書號。自2011年起,總署將逐步開展電子出版物書號網絡實名申領工作,通過網上選題報送和書號配送的形式,為企業提供更為優質規范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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