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內蒙古銀監局黨委書記、局長薛紀寧
Lead a leap forward in the development of banking industry in Inner Mongolia An interview with Xue Jining, secretary of the Party committee and head of Inner Mongol ia Bureau of 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文 /本刊記者 林 溪
加速金融要素集聚,確立涉農涉牧貸款投放增速高于全部貸款增速,增量高于上年水平的監管目標;督促指導銀行業機構創新中小企業貸款授信審批、抵押擔保方式和金融產品,大力推行“綠色信貸”,創新低碳金融產品和工具。
“十一五”期間,內蒙古銀監局大力推進銀行業體系建設,深化銀行業改革創新,優化自治區金融環境,引領自治區銀行業實現了跨越式發展。
目前,內蒙古自治區銀行業資產、負債總額雙雙突破萬億元大關,是“十五”末全區銀行業資產、負債總額的3倍多,年平均增速分別為25%和28%,快于全國同期年平均增速6和9個百分點;各項存、貸款余額分別達到9274億元和7763億元,是“十五”末全區銀行業存、貸款總額的近3倍,年平均增速分別為23%和24%,快于全國同期年平均增速4和5個百分點。全區銀行業機構不良貸款率為3.3%,比“十五”末下降11.2個百分點,持續下降至歷史最低點。全區銀行業機構實現利潤151億元,比“十五”末增長了近7倍,年平均增速50%。法人機構資本充足率達到11.5%,比“十五”末上升了16個百分點。
內蒙古銀監局黨委書記、局長薛紀寧在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表示,這一時期,是內蒙古自治區銀行業歷史上發展速度最快,質量效益最好的時期。自治區銀行業在實現自身健康快速發展的同時,有力地支持促進了自治區經濟又好又快的發展。
銀行業改革開放取得新突破
薛紀寧說,“十一五”期間,面對自治區銀行業主體偏少、競爭不足、金融服務水平低等一系列問題,內蒙古銀監局積極爭取政策支持,開辟“綠色通道”,全力協調推動交通、華夏、招商、中信、浦發、興業、光大等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入駐內蒙古。5年來,先后引進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10余家,在盟市、旗縣設立分支機構30余家,還引進了第一家外資銀行—渣打銀行在呼和浩特設立分行。
在積極引進區外銀行機構進駐內蒙古的同時,內蒙古銀監局重點扶持地方法人機構的發展,努力培育地方金融龍頭企業。
據薛紀寧介紹,內蒙古銀監局指導轄內4家城市商業銀行完善公司治理,加快發展步伐。在支持包商銀行兼并赤峰城市信用社的基礎上,積極鼓勵其“走出去”。目前,包商銀行已突破地域限制走向全國,在區內外設立了33家分支機構,在寧波、深圳、成都等地設立了分行。在原呼和浩特市商業銀行基礎上僅用7個月時間組建而成的區域性銀行:內蒙古銀行,成立僅一年多便在包頭、烏海等地設立了分行。此外,內蒙古銀監局還積極推動轄區大型鋼鐵集團設立財務公司,包頭鋼鐵集團財務公司將于近期掛牌開業。目前,自治區法人銀行業機構資產總額達到3400多億元,占全部銀行業資產總額的28%,較“十五”末增長了4.5倍。
內蒙古銀監局一直將統籌城鄉金融發展作為工作的著力點,穩步推進轄區農村信用社產權制度改革。目前,自治區農村信用社產權制度第一輪改革基本完成,全區93家旗縣農村信用聯社中,已組建開業統一法人社86家,農村合作銀行7家,農村商業銀行1家。全區已有89家符合條件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完成票據兌付工作,兌付金額15.8億元,完成全部兌付工作的97%。全區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經過5年的改革和發展,目前已成為自治區資產規模最大、機構網點和員工人數最多的銀行業機構。
隨著2007年全國少數民族地區第一家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包商惠農貸款公司的開業,內蒙古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組建進程突飛猛進。目前,全區已開業和批準籌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35家,其中村鎮銀行32家、貸款公司1家、資金互助社2家。全區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組建工作走在了全國前列,徹底消除了全區42個鄉鎮金融服務空白點,實現了3年任務1年完成的工作目標。
目前,內蒙古自治區銀行業金融機構達4700多家,從業人員7.5萬人。薛紀寧表示,自治區銀行業機構的類型、數量、規模,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歷史性變化。時至今日,自治區已形成由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外資銀行、財務公司、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等多類型機構組成的銀行業組織體系。
金融生態環境不斷優化
“十一五”初期,內蒙古銀行業機構不良貸款居高不下、案件高發頻發。為有效遏制自治區銀行業案件高發勢頭,內蒙古銀監局下大力、出“重拳”,連續三年在全區銀行業開展了“百日查防”、“三自一承諾”、“百案跟蹤檢查”等案件專項治理行動,同時,輔之以案防警示教育和突擊檢查等手段,嚴肅查處了一大批隱藏多年、涉案金額巨大的案件,銀行業案件數量和涉案金額持續大幅度下降,整體經營發展環境得到凈化,為銀行業安全穩健運行提供了重要保障。
薛紀寧說,在加大案件專項治理力度的同時,內蒙古銀監局主動加強溝通協調,配合自治區政府開展打擊非法集資工作,嚴肅查處了“萬里大造林”等非法集資活動,有效維護了自治區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與此同時,致力于構建自治區金融誠信環境,提高廣大居民的金融意識和風險防范意識,持續開展了打擊逃廢銀行債務行為、公眾金融教育和送金融知識下鄉等活動,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銀行業金融服務取得新業績
“十一五”期間,內蒙古銀監局堅持監管與服務并重的方針,積極督促引導自治區銀行業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客戶為中心,創新金融服務方式和產品,持續改進和提升金融服務質量效率,逐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差異化產品系列,較好地滿足了不同客戶群體的金融需求?!?/p>
為解決內蒙古自治區“三農”金融服務的“短板”問題,內蒙古銀監局相繼出臺了多項支農支牧指導意見和措施,確立了涉農涉牧貸款投放增速高于全部貸款增速,增量高于上年水平的監管目標,督促指導自治區銀行業機構以創新支農服務方式和金融產品為核心,通過優化信貸結構、增加涉農貸款的份額和比重、延伸服務鏈條、發起設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等方式,不斷提高“三農三牧”金融服務水平。目前,自治區銀行業機構涉農貸款余額2000多億元,是“十五”末全區銀行業機構涉農貸款的12倍。年均增速64%,超過同期貸款平均增速40個百分點。
為破解自治區中小企業融資難,培育支持地方性中小企業發展的難題,內蒙古銀監局督促指導自治區銀行業機構以完善“六項機制”和專營機構建設為重點,大力創新中小企業貸款授信審批、抵押擔保方式和金融產品,助推中小企業發展。目前,自治區銀行機構已設立430家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培養專業隊伍2800多人,開發各類金融產品50余種。引進德國IPC專家微小貸款技術,成功打造了包商銀行小企業貸款的全國品牌,大大提升了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水平。自治區銀行業中小企業貸款余額2300多億元,年均增速43%,高于全部貸款平均增速。
支持經濟又好又快地發展
為支持經濟又好又快地發展,薛紀寧表示,內蒙古銀監局深入分析把握自治區“十一五”產業發展趨勢,加強了對自治區鋼鐵、煤炭、電力等行業的專題調研,主動采取召開經濟金融形勢分析會、政策“吹風會”、銀企座談會和項目對接會等多種形式,督促指導銀行業機構有效貫徹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加大信貸投放力度。尤其是去年面對全球金融危機,內蒙古銀監局及時出臺了“調結構、保增長、促發展”的意見和措施,督促指導全區銀行業機構最大限度地釋放信貸資源,確保了自治區經濟的平穩較快發展。
薛紀寧說,五年來,內蒙古銀監局積極引導銀行業機構調整優化信貸結構,加大對自治區基礎設施、重點項目、節能環保、戰略性新興產業、傳統產業升級改造、民生工程等方面的信貸支持力度,貸款增量屢創新高,增速躍居全國前列,為全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了強力金融支撐。
目前,內蒙古自治區銀行業各項貸款以年均15%20%的速度遞增,超過同期全區經濟增長速度約36個百分點。自治區電力、交通、煤炭行業貸款余額2498億元,是“十五”末的3倍多,年均增長23%。自治區銀行機構固定資產貸款總量已超過4600億元,以年均46%的速度高速增長,有力地支持了自治區基礎設施建設,有效拉動了經濟增長。
薛紀寧表示,自治區以銀行業機構為主體的金融業對GDP增長的貢獻功不可沒,銀行業已成為自治區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2009年,自治區銀行業增加值增長34%,超過經濟增長速度17個百分點,超過工業增長速度13個百分點。
目前,內蒙古自治區銀行機構支持節能減排、清潔能源和環保項目的貸款余額達790億元,比“十五”末增加了650億元,占銀行業貸款總額的10.7%。與此同時,各銀行機構對過剩和落后產能項目進行了合理的市場退出。僅去年一年,各銀行機構就退出過剩和落后產能行業客戶77戶,收回貸款45.6億元。騰出的資金更好地支持了內蒙古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發展,促進了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
“十二五”即將拉開帷幕,內蒙古自治區經濟將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銀行業的發展也將面臨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薛紀寧表示,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內蒙古銀監局將認真落實中央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有效發揮監管職能,繼續引領自治區銀行業深化改革發展,著力提高銀行業核心競爭力,充分發揮金融支持服務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核心作用;繼續推進銀行業對外開放步伐,調整優化銀行業體系結構,鼓勵支持更多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外資銀行落戶內蒙古,培育壯大地方法人銀行機構,進一步健全區內中小企業和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積極學習借鑒和引進國內外銀行業先進技術、管理理念和管理人才,進一步提升自治區銀行業的金融創新水平;繼續督促指導銀行業機構合理配置信貸資源,大力推行“綠色信貸”,充分發揮銀行信貸資源在推動轉變發展方式、調整產業結構、提高經濟發展水平和質量方面的引擎作用,促進自治區經濟健康平穩較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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